药学服务体系,是指药学技术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在从事与药学服务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组织体系。药学服务体系中行为主体是药学技术人员,行为基础是丰富的药学专业知识,核心是涉药单位在药学服务过程中所遵循的、所倡导的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
目前,美国的临床药学服务已经渗透到美国各医院的各个科室,养老院、社区医疗、家庭病床等,社会保健机构也在积极开展药学服务工作。药学服务强化了医师、药师、护士之间的协调关系,突出了临床药师在临床用药中的决策、指导地位,改变了医药分离、重医轻药的局面。在英国的社区医院中有临床药师直接面向病人服务,他们的工作甚至细致到为老年病人分装每天要吃的药,教他们吃药的时间顺序等。
在我国,社会药房的药学技术人员受落后的药学培养模式及传统药学观念的束缚,有待于进一步树立和培养先进药学服务观念。同时,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编制不足,人力缺乏,药师的常规事务性工作较多,进修学习不够,资料查阅、收集用药信息等工作难以及时开展。面对当前现状,建立药学服务体系在理念层面至少要做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医轻药到医药并重转变;二是临床药学服务活动从无偿服务到有偿服务转变;三是服务内涵从重药品供应到重药品使用转变。
笔者认为,推动药学服务活动的发展,逐步建立健全药学服务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物价、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建立和核定药理作用、不良反应、使用注意事项等药学知识普及活动的收费标准。
二、涉药单位在药学部下成立由药学技术人员组成的临床药学服务组织,深入临床专门负责实行已收费项目的药学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药学技术人员分科室或全科定点值班制度,全天候与医生、护士一起完成对病人在职责范围内的药学监护任务,并做好监护记录;社会药房也以充实的药学资源来发挥对药品合理使用的优势。
三、深入临床和社会药房相关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已建立的药学服务制度指导下完善包括用药记录在内的各项药学服务记录,使其成为药学服务质量评估、绩效考核的原始依据之一。
四、建立起与医生、护士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用药方案。突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药学服务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争取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为突破口赢得患者、医生、护士对药学服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五、药学部门在做好传统药品供应和处方审核、调配工作的同时,逐步增加、完善有偿性质的药学服务项目。使药学部门从供应型向技术服务型发展,实现由传统的商家行为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服务转化。
六、药学部门组织开展患者、医生、护士对药学服务项目效果的反馈。
七、药学中介组织应积极推动和促进药学服务组织机构及相应制度的建立、实施。收集和整理、分析和通报、评估和控制有关药学服务活动的信息资源,利用网络优势,使其为会员所用;利用个别点的作用推动临床药学服务工作。 |